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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湘区企业专利申请要警惕的陷阱

作者:衡阳捷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07 08:48:56

2001商标法修改后就能凭身份证进行个人衡阳商标注册,但07年限定了自然人申请必须有经营资质,具体来说就是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承包合同等。而且有一点必须注意,个人申请商品类别必须与其经营范围相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负责人的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签约人身份证;

(二)承包合同。

三、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经营者的身份证;

(二)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四、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五、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六、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办理。

根据《商标法》第46条之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衡阳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企业注册商标被撤销后,可以立即再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吗?这里肯定得告诉大家是不行的。

根据《商标法》第46条之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这在实务操作中对申请商标注册来说有重要的作用。我们知道,申请商标注册的商家,如果与在先的注册商标冲突将会被商标局驳回申请。但是如果在先的注册商标被撤销或者其到期没有续展,那么就具有了新的申请注册机会。因此,一般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即使被驳回申请,也应当继续关注在先注册商标的情况,包括其专用权期限和商标争议情况。

因此,在新的申请注册机会出现后,并非越早提出注册申请就越好。如果申请提出得太早,等到商标局进行实质审查的时候,尚未超出该缓冲期,商标局仍然会与被撤销的或者没有续展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原因不予核准。

注册商标用公司还是个人好?这主要取决于商标申请人,以符合自身发展需要和长远角度,来权衡衡阳商标注册模式。无论是个人注册商标还是公司注册商标,都有各自的优势。

1.所有权优势注册商标用公司名义,则所有权归属公司,由公司决定如何使用该商标;注册商标用个人名义,则所有权归属个人,由个人决定如何使用该商标。注册商标用公司还是个人,可根据商标用途来选择。

2.稳定性优势公司商标,如果公司营业执照信息变更,比如公司名称、公司地址等,都需要申请商标变更;个人商标,个体户营业执照出现变化不会影响个人商标,无需申请商标变更;商标有3年未使用可被申诉撤销,公司商标使用证明相对好举证,而个人商标使用举证相对较难。两者稳定性各有优劣势,应结合商标用途等来综合选择,使用哪个名义申请。

衡阳商标注册人取得商标权后,有权占有和取得商标,商标注册人可以授权他人使用或者转让商标。如果商标被转让,商标的转让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转让吗?商标转让是否属于所有权和使用权转让,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人只能转让商标使用权,不得转让所有权。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转让在同类商品上注册的同类商标或者在同类商品上注册的同类商标。转让可能造成混淆或者其他不利影响的,商标局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注册商标转让经核准后,应当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首先,我们需要解决谁来登记的问题。

老字号一般涉及很多企业,原来是一个老字号。不管是哪一家注册,对其他企业都是不公平的。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主导的杜康解决方案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方式,“一个是注册的,一个是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的。这是所有人共享的资源,为什么只有他们?我们怎样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主导的解决方案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方式,“一个注册,一个免费使用”《商标法》第五条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同一商标的专用权。”

解决注册问题有两种途径:一。由其中一人登记;2。各方登记。二是解决使用问题。登记问题很容易解决,关键是要使用,登记必须许可给其他家庭,如何许可使用?如何使用每个家庭的联合登记?其实每个人都有份,几乎每个人都没有份,就像公共绿地一样,每个人都可以踩上去,只有人踩上去,没有人维护,很快绿地就成了游乐场。

因此,无论何种注册,都要联合成立老字号使用管理委员会,共同制定商标使用规则。在管委会的监督管理下,利用老字号,共同维护老字号。使用规则包括内部使用规则、外部转移规则、授权规则、常用维护规则等,内部使用规则主要规范内部使用。如有违反使用规定的,应严格制止。例如,老品牌产品制造粗糙或者服务质量差的,应当立即停止其使用老品牌的权利。不能在一定期限内改正的,应当取消使用权。

严格限制老字号转让。外国许可,应当制定许可规则。管委会统一对外许可,统一监督许可情况,收取的许可费用于商标的宣传等维护,一方注册的,应当缴纳一定的许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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